Search

這麼爛的「礦業法」
政府給礦業權者挖礦的特許權
只要年限到了,
法律規...

  • Share this:

這麼爛的「礦業法」
政府給礦業權者挖礦的特許權
只要年限到了,
法律規定業者申請展延時,還可以繼續挖,
法律規定展延不通過,政府要編列預算補償業者採礦設備的投資損失,
那政府幾乎是只能選擇讓展延通過?
所以這部礦業法等於擁有的「霸王條款」之一(只是之一),
只要採礦權許可一次,
大部分的展延都必須萬年許可下去。

怎麼會有這種法律?
(第五屆的立法院故意修成這樣的)
這樣我們還不修法?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View all posts